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3-89119592

联系传真:023-89119592

联系邮箱:498900143@.com

公司官网:http://www.yzx1688.com

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市场干副楼3楼5通207号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跨境电商与进口食品

作者:友之轩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6-05-22 15:13:03  热度:2163℃
今年48日,为规范行业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将限值内的商品视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超过限值的商品视为一般贸易进口。至此,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一般贸易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同时,还必须按照一般贸易要求提供质检通关单,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还须在食药总局注册备案。

 

     

 

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通常来说,国外食品进口到中国通常需要经过企业备案登记——获取产品出口相关的检测证明、合格证书等材料——海外发货——到岸报检—通关——获取卫生证书进入销售渠道等多个环节。而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近两年来,基于政策和人口红利,跨境电商进入了井喷式发展。据海关统计,2015年,7个试点城市跨境电商合计进口155亿元人民币,是2014年的14.5倍。新政实施后,据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统计,从48日到415日,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对于进口食品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也有业内人士表现出了担忧。他们认为,自贸区产品仅需要缴纳行邮税等少量税额的做法,会导致国家税收缩水,同时,原有的销售渠道价值链会因此而破裂,影响进口商、经销商、零售商的整体利益。此外,一些无法获得商检质量监管的进口食品、进口保健品也会通过跨境电商流入市场。因此,这种模式是否会真正促进进口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有待观察。

 

关闭
023-89119592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8:00
重庆友之轩食品-进口食品批发

添加时请注明店铺名称和地址。谢谢^_^